湖南出台实施意见 构建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湖南审计2023-01-03 17:42发表于湖南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文件精神,提升湖南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日前,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意见,对构建完善湖南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作出总体部署。
文件从健全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落实、责任、运行、结果运用和追责问责等机制方面作出了具体细化规定。文件强调,在审计整改工作中要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推动落实、相关部门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大整改”工作格局,切实压实各相关单位责任,健全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整改约谈和整改责任追究。
文件要求,要强化问题导向抓整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要加强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类别和性质分别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要强化源头治理抓整改,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有力审计保障。
抓好审计整改是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重要作用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湖南省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强化审计整改作为提升审计监督质效的重要手段。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要求压实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以完善制度为重要抓手,在充分总结吸收近年来湖南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优化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短板弱项,切实提升了整改长效机制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操作性。
省委审计办和省审计厅积极回应省委省政府领导重点关切,推动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一是持续加强顶层设计,构建分层次多维度的审计整改制度体系。2019年提请省委审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完善了审计整改结果报告、跟踪检查、部门联动及成果运用4项机制;2022年在充分征求审计署意见和学习借鉴相关省区市做法的基础上,形成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初稿。二是持续强化整改合力,健全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巡视、财政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作机制。推动人大测评,自2016年来在全国率先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推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测评,做法得到全国人大肯定;深化“纪巡审”三类监督贯通协同,在全国较早促进出台了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有力维护了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进财审联动,与省财政厅每年召开联席会议协商审计监督和财政绩效评价发现问题,改革成效得到国务院充分肯定。三是持续提升整改质效,以严肃的监督督促问题整改到位。2022年5月,派出7个督导组赴全省14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对2019至2021年省本级实施的6大类120个重点项目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专项督查;7月,首次对审计整改存在突出问题的10个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约谈,通报典型问题,建立健全审计约谈通报制度,倒逼整改责任落实;11月,开展2021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与省人大监督、省政府督查、年初省审计厅审计督查“回头看”等各项监督相衔接,坚决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
通过系列举措,湖南审计整改责任进一步压实,成效进一步提升。近日新鲜出炉的湖南省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显示,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97个问题中,立行立改的问题409个,已整改405个,占比99.02%;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188个,已采取了有效措施,序时整改进度良好。通过整改,各级财政确认收入并上缴国库或归还原资金渠道46.25亿元,盘活使用或统筹纳入预算管理113.2亿元。根据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207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