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审计处是依法对学校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的行政职能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要求,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财经审计法规及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部署;
2.负责学校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拟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建立健全学校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
5.负责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学校财务收支及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等情况开展审计监督;
7.负责对权限内的学校货物类、服务类及基建修缮类建设项目进行预(结)算审计;
8.负责对学校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9.负责推进审计结果公开,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10.负责内部审计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并做好保密工作;
11.负责组织审计人员开展思想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学习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任务。